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二级巡视员金维生
“‘修法·蜕变·成长·担当’这一主题不仅契合当前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大背景,也体现了自2003年《政府采购法》实施以来,我国政府采购在摸索中不断前进、在成长中强化担当的蜕变过程。”在18周岁双庆典暨16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上,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二级巡视员金维生以《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能》为题,在大会上发表主题演讲。
金维生在演讲中分享了国家税务总局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探索,介绍了税务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、勇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的经验。
三方入手落实深改方案
金维生介绍,国家税务总局认真落实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《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》,从完善制度办法、加强采购管理、推进“互联网+政府采购”等三方面入手,积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,探索完善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模式。
据了解,国家税务总局针对政府采购重点环节拟定专项制度办法,着力加强政府采购全过程、全链条管理。“采购需求管理、评审因素设定、履约验收管理等3项制度办法即将实施。”金维生介绍,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对3个重点环节出台专项制度,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办法。
金维生表示,国家税务总局还出台多项措施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,“我们切实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,健全政府采购内控机制,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,实行采购项目分段管理,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法律审核制度,并积极研究加强税务系统集中采购和跨区域联合采购的有效措施,将提高采购质效与防范采购风险协同推进。”
鼓励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、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采购交易机制,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。金维生介绍,国家税务总局积极推进“互联网+政府采购”,“研究制定《税务系统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规划》,着手建立从采购需求提交到履约验收全覆盖的政府采购信息系统;搭建了协议批量、网上竞价、网上超市、网上服务市场‘四位一体’网上采购体系,集中采购目录内产品和目录外通用产品均可实现网上交易,为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信息化奠定了坚实基础。”
落实政策功能彰显政采担当
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的三驾马车之一,应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。金维生在主题演讲中分享了税务系统勇于担当,在做好疫情防控、助力复工复产和大力支持脱贫攻坚等方面的做法与经验。
在疫情防控方面,对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项目,税务系统按紧急采购处理,通过税务采购网开设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专区、建立绿色采购通道,切实保障税务系统疫情防控需求,尤其注意满足纳税人办税防护需要;在助力复工复产方面,国家税务总局印发《关于税务系统政府采购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》,采取四项举措助力复工复产,包括:已经明确采购预算的项目尽早实施采购,增强市场主体活力;加快资金支付进度,简化付款流程,疏解企业资金压力;取消投标保证金,减免履约保证金,推动政府采购文件电子化,降低企业参与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的资金和人力成本;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,多举措扶持中小企业发展。
据金维生介绍,国家税务总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勇于担当、成绩显著。“通过上下共同努力,税务系统在‘扶贫832平台’注册用户4028家,平台开通率达100%,2020年超额完成采购任务。”